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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第二则~在下正在连载小说.忘大家捧场.

噗……本来看到“吉芬魔术师协会”我就怀疑是RO,看到“捕获悬赏的巨大波利王”就确认了。
就我个人来说,希望看到第三人称的小说,而不是第一人称。(因为第一人称的很容易写坏)
“汗...该不会是要用我试药吧...哭..我还年轻不想死哎....”——到此为止,这文我看不下去,被雷到了。我不喜欢网络文化式的魔幻小说。喜欢写得正统的。希望盾你能把文修改为第一人称、并且去除网络文字病,那么我会重新拜读,好好欣赏你创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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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首先..一开始这故事的思路是各种游戏与动漫画角色及专用名称的杂烩小说.但是..随着思路的清晰除了序章的设定保留外..其他已经改成完全原创了..
但是- -|||说实话.那种网络语言试的病句..虽然不鼓励也不算是个很好的东西但是..在下认为那是自己的风格..在这里道歉.对不住了...
最后.关于第三或者第一人称...囧..我也是写到一半才发现的..我也发现第一人称真的很难写.但是..半路在改成第三人称是不是有点...其实这是在下处女作..也不知道那些正规的写作手法...(语文无能)其次...我并不是一个看很多小说的人...那啥..感到很费解.
关于人称方面很想改为第三人称了..但是..改完后大家会不会骂我..orz|||不会改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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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除了序章外都是原创的,何不花小小时间把序章修改成统一的呢?
我不是说不可以使用颜文字或者是漫画化的感情表达方式,轻小说多数都使用,盾你可以参考一下日本的小说里怎么使用?(或者你干脆直接在贴子里插入论坛的表情图,这样直观点)
改成第三人称的话就必须全文修改成第三人称,统一才好。半路改成第三人称确实不是好方案。使用第一人称很容易出现“上帝视角”,比如说主角没亲眼看到的事情也会知道、别人的心理也知道……等。使用第三人称的话前面的举例就可以出现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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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盾.魂.飘.荡=- 于 2008-12-9 00:10 发表
囧...那啥..不是原创也无所谓.因为前面的“抄袭”设定我感觉很好...囧
然后...有没有人写小说是第一点五人称的....囧...
上帝视角并无所谓...因为第一人称是各种转换的..也就是说故事发展并不是只在主角一人的第一 ...
嗯,你喜欢这样的写作,就继续吧,自己写得愉快才是重要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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