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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所謂艷照門事件的笑話……OTL

[转帖]所謂艷照門事件的笑話……OTL

這個真的很腦殘……大家隨便看看就好= =||||

背景:最近,北京市公共安全專家局首次明確表態,向朋友贈閱“豔照門”圖片系違法。如果是通過網絡打包傳播,且數量在200張以上,贈與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剛剛撥通了010110

1.“我傳了豔照給人家,請問如何自首?”
“打馬賽克的照片還是無碼?”
“有馬賽克的。。。”
“有馬賽克不違法之列。。。嘟--嘟--嘟-- ”

2.“我傳了豔照給人家,請問如何自首?”
“打馬賽克的照片還是無碼?”
“無碼的。。。” “傳了多少張。。。”
“一共199張吧。。”
“不足200張不受理。。。嘟--嘟--嘟-- ”

3. “我傳了400多張豔照給人家,請問如何自首?”
“你在哪裡?”
“我在江蘇的。。。”
“那你找你們當地派出所吧。。。”
“我們這裡沒有這個通知,自首不了啊。。”
“那你就來北京吧”
“報銷車費不?管飯管住不。。。。。”
“嘟--嘟--嘟--

4.“我傳了豔照給人家,請問如何自首?”
“打馬賽克的照片還是無碼?”
“無馬賽克的。。。”
“一共多少張?”
“600多張”
“有蔡依林沒”
“有”
“那你傳過來”




另一版本


看過豔照的都去自首吧 《真實笑話》

記者:看過陳冠希的豔照麼?  
市民:一開始只看過一張。
記者:後來呢?
市民:後來聽說吉林警方說看豔照也是違法,讓大家自首,我就去自首了。
記者:警方對你如何處理的?
市民:一個警察在電腦上調出500多張豔照,逐一問我“你看的是這張麼?”,“是這張麼?”
記者:然後呢?
市民:然後我才發現我被騙了,我一開始看的那張根本就不是真的。
記者:最後警方怎麼處理你的?
市民:因為沒有證據表明我看過,所以被釋放了。
記者:通過這個事件你有何體會?
市民:感謝吉林警方讓我得到我想要的
葱娘萌~=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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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CGX真的是现在的大话题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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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给明星看到的话应该会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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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陈,很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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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很经典`改天去香港警署试试~
Sayonara,Solit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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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晕紫 于 2008-3-2 01:17 发表
這個真的很腦殘……大家隨便看看就好= =||||

背景:最近,北京市公共安全專家局首次明確表態,向朋友贈閱“豔照門”圖片系違法。如果是通過網絡打包傳播,且數量在200張以上,贈與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剛剛撥 ...
够脑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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